为做好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院学科发展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作如下要求与说明。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根据学校今年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
2.凡过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研究生,且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3.调剂考生需符合《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长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各专业报考条件。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按教育部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原因,不参加复试或没有完成复试内容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由党支部副书记、学院监督委员会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分若干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4-5名,秘书1名。
四、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时间:
第一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1日;
3月30日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远程平台完成身份验证。
如果各专业仍有缺额,可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时间根据各专业缺额和报名情况另行安排,请考生注意网上公告和录井技术与工程研究院通知。
复试形式:
面试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钉钉+腾讯会议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见《长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所有设备均需提前安装钉钉、腾讯会议等指定软件,保证足够电量。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每人 100 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附件2)。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之前,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资格审查
研究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资格审查未达到教育部、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复试。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
3.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4.对于在2023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以面试为主。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三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知识能力综合考查(面试):专业课程知识能力考察按照招生目录上公布的考试科目和专业相关科目组织实施面试,对专业课的知识重点内容、关键技术方法和最新理论知识开展考察。(针对前述相关内容,由面试小组提问12-15分钟)。考试期间不得借助网络查询相关资料。
2.外语能力测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专业外国语翻译及口语测试(5分钟)。
3.综合素质考查(面试):考查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设计等情况、学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等)、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考生需准备10分钟中文PPT汇报素材(含个人综合情况介绍4分钟、本科毕业设计ppt讲解6分钟),提问3-5分钟);
★ 关于同等学力加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2门。课程名称为入学考试专业初试二选一剩余的一门课程以及复试笔试二选一剩余的另一门课程。每门课总分100分,开卷考试考试时间45分钟,考试期间不得借助网络查询相关资料。
五、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外语能力测试×30%+综合素质考查×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分数由各评委各自打分后再进行汇总。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结果拟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排序结果不少于3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我校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七、考试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我校及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长江大学录井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录井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办公室 龙老师,电话:0716-8085575,朱老师,电话:0716-8062685
监督及投诉电话:0716-8062685,邮箱:yinxiang_love@qq.com
录井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2023年3月27日